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新解释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涉及到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事情,我不太清楚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想知道按照最新的法律解释,达到什么情况会被立案处理呢?是看涉及的金额,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规定?希望能了解详细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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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指的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明知道东西是别人通过犯罪得来的,还帮着藏起来、转手卖掉或者用其他办法处理这些东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此外,如果行为人的掩饰、隐瞒行为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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