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家附近有人好像在非法占用土地搞建设,我想了解下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最新立案标准。要是达到了标准,我就去相关部门举报。我不太清楚现在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达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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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土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这里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通俗来讲,就是如果有人没有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而且达到了上述规定的数量标准,就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会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我们宝贵的土地资源,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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