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最近听说偷税罪有新规定。我就怕自己一不小心违反了法律,想知道现在偷税罪的最新规定具体是怎样的,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偷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希望懂法律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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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已没有“偷税罪”这一罪名,取而代之的是“逃税罪”。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这一修改更准确地反映了该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 逃税罪,指的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的处罚作出了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刑法也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对于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信纳税。如果对税务问题存在疑问,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避免因无知或疏忽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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