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童工量刑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开了一家小工厂,前段时间招了个工人,后来才发现他不满16岁。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受到法律制裁,想了解一下雇佣童工量刑的最新规定是什么,我这种情况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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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禁止和处罚规定。童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雇佣童工,就是用人单位招用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一旦用人单位被发现雇佣童工,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其改正这种违法行为,并且会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如果雇佣童工的情节非常严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吊销该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使其无法继续经营。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只是一般性的雇佣童工,未让其从事特定的危重劳动,通常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但要是让童工从事了上述危险、高强度的劳动,就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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