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司法解释有哪些最新规定?


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侵犯著作权就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的行为。2020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首先,对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有明确规定。根据该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要到中级以上法院去起诉,但各地高级法院也能指定一些基层法院来管这类案子。 其次,对于涉及举证责任方面。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你拿出这些证据,就可以初步证明你是著作权人。 再者,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除本解释另行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著作权法修改前发生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前著作权法的规定;涉及著作权法修改以后发生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后著作权法的规定;涉及著作权法修改前发生,持续到著作权法修改后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后著作权法的规定。而根据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所以,如果你发现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