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了电动车且双方负同等责任,电动车车主受伤该怎么处理?
我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了,交警判定双方是同等责任。我受伤了,去医院检查治疗花了不少钱,现在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是和汽车车主一人承担一半费用吗?在赔偿方面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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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汽车撞了电动车,且双方负同等责任,电动车车主受伤后,处理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意味着双方对此次事故的发生都有一定的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电动车车主的受伤情况,赔偿问题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同等责任的情形下,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电动车车主的损失。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和财产损失等。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般为1.8万元,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在这些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电动车车主的受伤治疗费用、因伤导致的残疾赔偿(如果构成残疾)以及电动车的损坏等进行赔偿。
如果电动车车主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则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因为是同等责任,通常情况下,汽车方和电动车方会各自承担50%的责任。例如,电动车车主的医疗费用在交强险赔付后还剩余2万元,那么汽车方需要承担其中的1万元,电动车车主自己承担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