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同等责任时该如何赔偿?

我骑电动车和机动车撞了,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赔偿,是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损失,还是有其他的赔偿规则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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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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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且判定为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同等责任下,先由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有责任限额的划分,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例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这个限额内,无论责任如何划分,保险公司都会进行赔偿。 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于是同等责任,通常会按照一定比例分担。根据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机动车一方会承担60% - 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担30% - 40%的赔偿责任。这是考虑到非机动车在交通中的相对弱势地位。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事故造成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是10万元,其中医疗费3万元,财产损失2万元,其他损失5万元。先由交强险赔偿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5万元。那么还剩下医疗费用1.2万元未赔偿。假设按照机动车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承担40%的赔偿责任来计算,机动车一方还需要赔偿1.2万元的60%,即7200元;非机动车一方自行承担1.2万元的40%,即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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