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时小孩子一岁半会怎么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现在一岁半。我特别担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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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涉及一岁半的孩子时,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从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来看,在这个年龄段,母亲往往能够给予孩子更细致的照顾和关怀,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通常情况下,一岁半的孩子抚养权会判给母亲。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总之,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一岁半的孩子,虽然原则上会判给母亲,但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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