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在一家小工厂打工,感觉厂里有几个同事看着年龄很小,好像是童工。我想了解下关于童工的法律规定到底有哪些,这样可以判断他们是不是真童工,也知道厂里用童工有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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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有一系列关于童工的法律规定,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表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雇佣童工,但特殊行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则。该规定第二条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对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此外,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法律规定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非法劳动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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