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最近对贪污罪的法律法规比较关注,因为在一些新闻报道里经常看到相关案例。我想具体了解下,到底哪些法律法规对贪污罪有规定呢?是怎么认定贪污罪的?处罚又是怎样的?希望能详细给讲讲。
展开


贪污罪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通俗来讲,就是有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把公共财物变成自己的,这就是贪污。而且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也以贪污论。和这些人一起参与贪污的,作为共犯处理。 对于贪污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有不同的量刑。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另外,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 相关概念: 国家工作人员: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也以公共财产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