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假消息和造谣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传播假消息和造谣在法律层面涉及多个方面的规定。 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传播假消息和造谣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比如,甲故意编造并传播乙商业信誉不佳的假消息,导致乙的生意受到影响,乙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要求甲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行政法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例如,有人在网上传播某地即将发生地震的假消息,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这种行为就违反了该条规定,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从刑事法律角度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此外,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比如,有人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并广泛传播,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就可能构成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