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不修,打官司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当遇到楼上漏水不修,准备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时,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类型的证据: 首先是损害事实的证据。这是直观证明你遭受损失的依据。比如,拍摄受损部位的照片和视频,要注意从不同角度、不同距离清晰地记录下天花板、墙面、家具等因漏水导致的发霉、变形、脱落等情况。这些影像资料要能反映出受损的具体位置、范围和程度。同时,也可以制作受损物品的清单,详细列出受损物品的名称、规格、购买时间、价格等信息,以证明财产损失的具体金额。 其次是因果关系的证据。要证明楼上漏水与你家受损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可以邀请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机构会通过专业的检测方法和技术,判断漏水的源头是否来自楼上,以及漏水对你家造成的损害程度。这份鉴定报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有力地证明因果关系。此外,物业或居委会的调解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在漏水问题发生后,你可能向物业或居委会反映过情况,他们进行调解时会有相关的记录,这些记录可以证明楼上存在漏水的事实以及双方就该问题进行过沟通。 最后是沟通协商的证据。你与楼上住户沟通漏水问题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这些记录可以证明你曾经多次向对方提出维修要求,但对方拒绝或拖延不修,体现出你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对方的不作为。电话录音也是有效的沟通证据,在通话中明确提及漏水情况、你的诉求以及对方的回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上述提到的照片、视频属于视听资料,鉴定报告属于鉴定意见,聊天记录、短信等属于电子数据,物业或居委会的调解记录属于书证。你在打官司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这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