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诉讼指南内容有哪些?


在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诉讼指南包含多个重要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关于诉讼主体。原告通常是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也就是软件的开发者或者通过合法受让、继承等方式获得软件著作权的人。被告则是实施了侵害软件著作权行为的一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这意味着软件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就受法律保护,著作权人有权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其次是证据的收集。在这类案件中,证据至关重要。原告需要收集证明自己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证据,比如软件的源程序、文档,以及软件的开发过程记录等。同时,还需要收集被告侵权的证据,像被告使用的软件与原告软件的对比情况,被告复制、传播原告软件的相关证据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再者是管辖法院的确定。一般情况下,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然后是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著作权人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提起诉讼,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最后是赔偿的计算。如果原告胜诉,被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诉讼中,著作权人要全面了解这些方面的内容,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