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赠人身保险合同该如何进行法律分析?


在商业活动中,附赠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常见。那么,什么是附赠人身保险合同呢?简单来说,就是在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或者接受某种服务时,商家额外赠送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这里面的人身保险合同,就是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等受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从法律性质上看,附赠人身保险合同属于附合合同。附合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事先确定的合同条款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往往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这份附赠的保险合同,而很难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附赠人身保险合同通常就属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是附赠的人身保险合同,但也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因为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从商家角度来讲,附赠人身保险合同的行为也可能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如果商家通过夸大附赠保险合同的价值等方式来吸引消费者,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该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总之,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在面对附赠人身保险合同的时候,都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