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面前强制侵犯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公众面前强制侵犯他人,可能涉及到多种法律后果,这要根据侵犯的具体类型和程度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强制侵犯他人身体,很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强制猥亵”,就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进行抠摸、搂抱、舌舔、吸吮等淫秽下流的行为。“侮辱妇女”则包括在公共场所故意向妇女显露生殖器或者用生殖器顶擦妇女身体,追逐、堵截妇女,偷剪妇女发辫、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等行为。在公众面前实施这些行为,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还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其次,如果是强制侵犯他人名誉,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在公众面前强制侵犯他人名誉,通常表现为公然对他人进行辱骂、诋毁、散布虚假事实等行为,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当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就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一般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等情况。 此外,即使这种强制侵犯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在公众面前强制侵犯他人,无论是否构成犯罪,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