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拿到房产证却已开始还房贷合理吗?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一直在还房贷,可房产证却一直没拿到手。我就很疑惑,没拿到房产证却要交房贷,这合不合理啊?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权益呢?
展开


在购房过程中,没拿到房产证却开始还房贷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来看,这种现象是有其合理性和相关规定的。 首先,需要明确房贷和房产证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下的事情。房贷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购房者与银行签订了房贷合同,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了购房款项,购房者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就是说,只要银行履行了放款义务,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开始还房贷,这与是否拿到房产证并无直接关联。 而房产证的办理涉及到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有义务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就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所以,没拿到房产证却开始还房贷本身是合理的,但购房者也要关注房产证的办理情况。如果开发商迟迟不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履行协助办证的义务。若沟通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尽快办理房产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