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银行按揭办理房产证是否算完全产权?
我买房子办理了银行按揭,现在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对房子是不是拥有完全产权呢?心里一直有点疑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有银行按揭并且办了房产证后,房子产权到底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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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完全产权的概念。完全产权通俗来讲,就是房屋的所有者对该房屋拥有完整、不受限制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自由决定怎么使用房子,把它租出去获取收益,或者把它卖掉等等,不会受到其他额外的限制。 当房子存在银行按揭时,虽然办理了房产证,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拥有完全产权。因为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你和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同时会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在这种情况下,你虽然持有房产证,对房屋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也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收益,比如出租。但是,在处分权方面就受到了限制。如果要出售或者赠与该房屋,通常需要先经过银行的同意,或者提前还清贷款以解除抵押。因为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你的处分权,目的是保障银行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只有当你还清了所有的银行贷款,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后,你才拥有对该房屋的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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