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怎么过户,法律上如何认定?
我买了套房子,但是房产证一直没下来。最近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想把房子过户给家人,就想问问在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过户呀,法律上是怎么看待和规定这种情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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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通常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房产证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一种证明文件。简单来说,它就像是房子的“身份证”,明确了这套房子归谁所有。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在法律上不明确,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第(六)款明确指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为房产过户需要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完成这些法定程序。 从物权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进一步说明,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变更需要通过登记来确认,而房产证就是登记后发放的重要权属证明,没有房产证,过户行为在法律上不产生效力。 如果想要实现房屋的过户,一般需要先办理房产证。待取得房产证后,再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带齐房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等材料,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房屋就是典型的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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