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未下来怎么过户,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买了套房子,但是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我想把房子过户给家人。我就想知道,在房产证没下来的这种状况下,到底能不能过户啊?要是能过户,具体该怎么操作呢?相关法律对此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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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未下来通常是不能过户的。 首先来说说为什么不能过户。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房产证未办下来的房产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在我国,实行的是产权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完成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变更登记,自然不能过户 。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第(六)项就是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禁止了没有房产证的房产进行转让过户行为。 另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没有房产证,就无法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也就无法办理过户。 虽然在房产证未下来时不能过户,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房产继承过户。如果是通过继承取得房产,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即可视为完成过户登记。继承过户一般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权属证、继承关系证明(法定继承提供户口本、遗嘱继承提供遗嘱)等材料。这是因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总之,在房产证未下来时,正常的买卖等过户行为是不可以进行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如继承等,才可以按照相应程序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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