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口头允诺的绿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口头承诺小区会有大片绿地,可现在交房了根本没看到绿地。我就想问问,这种开发商口头允诺的绿地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我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探讨开发商口头允诺的绿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所谓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要具体确定,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就属于要约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回到开发商口头允诺绿地的问题上。如果开发商的口头允诺内容具体确定,比如明确了绿地的位置、面积、规划等,并且这个允诺对购房者决定购买房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那么这个口头允诺就可能构成要约。一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这个允诺即使没有写进合同里,也会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要是开发商没有按照允诺建设绿地,就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允诺等。


然而,如果开发商的口头允诺比较模糊,没有具体内容,或者对购房者决定购买房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没有重大影响,那么这个允诺很可能只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购房者想要开发商兑现这样的允诺就会比较困难。


所以,当遇到开发商口头允诺绿地等情况时,购房者最好要求将这些允诺以书面形式明确写进购房合同中,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拒绝将口头允诺写入合同,购房者就要谨慎考虑是否购买该房屋。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因生病致使信用卡拖欠26天还不上,有哪些快速处理的办法呢?

我因为生病导致信用卡拖欠26天还不起了,心里很着急,担心会影响个人信用。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快速处理办法,能不能和银行协商,协商又有哪些要点和注意事项呢?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是一样的吗?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相关事务时,对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这两个概念有些混淆。担心自己在工作中可能会无意中涉及到相关问题,所以想搞清楚它们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具体在哪些方面存在区别。

怎么才能认定为诈骗?

最近遇到一些交易上的事儿,心里总觉得不太对劲,怀疑自己是不是遭遇诈骗了。对方好像隐瞒了一些关键信息,让我做了一些不太明智的决策,还损失了一笔钱。想了解一下,到底怎么判断这是不是诈骗行为呢,认定诈骗都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卖包被骗离婚会怎么判?

我在卖包过程中遭遇对方欺骗,现在闹到要离婚的地步。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我想了解财产方面会怎么划分,还有孩子抚养权会不会受这个影响,另外婚姻关系到底会怎么判定,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刑事案件从犯的案子如何撤销?

我弟弟在一个刑事案件里被认定为从犯。现在家里人都很着急,想了解下这个案子有没有办法撤销。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刑事案件从犯撤销案子有什么规定,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才能撤销呢?

户口迁出后是否还能在原籍办理身份证?

我之前户口在老家,最近因为工作原因把户口迁到了外地。但我的身份证快到期了,我想问问能不能回原籍办理新的身份证呢?我对这方面政策不太了解,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破坏军事设施构成犯罪的会被怎样依法追究?

我不小心破坏了一处军事设施,心里特别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犯罪。要是构成犯罪的话,法律会怎么追究责任呢?我现在特别想了解这方面的规定,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哪对人民调解进行业务指导?

我想了解一下,在实际生活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时到底是哪个机构或者部门来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有人给我解答,好让我对人民调解的体系有更清晰的认识。

同一人证明该怎么开?

我之前改过名字,现在办理一些业务需要开同一人证明。我不太清楚具体该去哪里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开具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一下详细的信息,避免来回折腾。

国家几级文物不可以买卖?

我最近对文物买卖的法律规定比较感兴趣,想知道国家对于不同等级的文物在买卖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具体几级文物是明确不能进行买卖的呢?了解这些规定可以避免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法律。

建筑业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是做建筑行业的,在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上一直有点迷糊。每次和财务沟通这块内容,都觉得不太清晰。想知道在咱们国家法律规定里,建筑业增值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间是怎么定的,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好让工作更规范。

领取失业金期间做临时工有什么影响?

我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金,最近手头有点紧,想找个临时工做做。但又担心做临时工对领失业金有影响,不知道会不会因为做临时工就不能领失业金了,也不清楚还会有其他什么影响,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财务软件用不了是否可以退款?

我买了套财务软件,结果用的时候发现根本没法正常使用,影响到了我的工作。我找商家要求退款,可商家不愿意。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软件用不了我有没有权利要求退款呢?

犯罪未遂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我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但最后属于犯罪未遂。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比如我盗窃未遂,那失主能不能要求我进行民事赔偿之类的,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是否存在个人永久土地使用权的说法?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个人能不能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啊?我听说有的地方好像可以一直用土地,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专利和著作权有哪些不同?

我想了解注册专利和著作权之间的区别。我自己有一些创作成果,不确定是申请专利好还是走著作权保护路线,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比如保护对象、保护期限之类的,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建筑材料发票需要写项目名称吗?

我是做建筑材料生意的,给一些建筑项目供应材料后开发票。我不太清楚发票上需不需要写项目名称,不写会不会不符合规定,写了又怕多此一举。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建筑材料发票到底要不要写项目名称。

左转闯红灯是如何界定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开车的时候在左转道上,没太注意信号灯就转过去了,不确定自己这算不算左转闯红灯。想知道左转闯红灯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呀,要是真闯了红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心里有点慌,希望懂的人给解答一下。

签了工商局调解书还能上诉吗?

我和商家产生消费纠纷后,在工商局的调解下签了调解书。但现在我觉得调解结果对我不太公平,想问问签了工商局调解书之后,我还能不能上诉来争取更合理的结果呢?

被解聘后是否还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被解聘了。最近公司说我在职时存在侵占公司财物的情况,要告我职务侵占罪。我想知道,我都已经被解聘了,还算不算职务侵占啊?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