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的约定。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有其独特效力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表明,只要夫妻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么这个约定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从对内效力来看,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双方签订了有效的财产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比如,夫妻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就应当按照这个约定,各自管理和支配自己的工资收入。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对外效力来讲,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这意味着,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那么在涉及债务问题时,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但是,如果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那么夫妻双方仍然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要使夫妻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约定的效力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认定约定的效力。总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有效的保护夫妻财产权益的方式,但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