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公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去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书,但是不太确定它有没有法律效力。这份公证书涉及到一些财产方面的证明,我担心到时候拿这份公证书去办事不被认可,所以想问问,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展开


公证处的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简单来说,在打官司或者处理其他事务时,如果有公证书,法院或者相关机构一般会把它当作证据来采信。比如张三和李四就一份合同是否真实发生过有争议,张三拿出了经过公证的合同公证书,在没有其他有力反证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认定这份合同是真实有效的。 其次,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例如,甲向乙借了钱,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当甲到期不还钱时,乙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的财产,而不用再经过复杂的诉讼程序。 再者,公证书还具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在一些特定的法律行为中,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证才能成立。比如在某些涉外收养、继承等事务中,公证书就是这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经过公证,这些行为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