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扫描后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探讨客户扫描后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合同法律效力的基本概念。合同的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合同能够在法律上产生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效果,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扫描后的合同属于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的合同文件,从形式上看,如果其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合同的内容,并且符合书面形式的要求,是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扫描件在证明力方面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与合同原件相比,扫描件的证明力相对较弱。因为扫描件容易被篡改,难以直接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对合同内容没有争议,扫描件通常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但一旦双方产生纠纷,另一方对扫描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时,扫描件就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也就是说,如果扫描件经过法院核对与原件无异,或者有其他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交易凭证、证人证言等)能够相互印证扫描件的真实性,那么它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被认可的。 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获取合同原件。如果只能取得扫描件,要注意保存好与之相关的其他证据,如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记录、款项支付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履行情况。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证等方式对扫描件的内容进行固定,增强其证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