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涉外离婚是指涉及到外国人或者外国因素的离婚案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诸多法律问题需要关注。 首先是管辖权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这意味着,涉外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法律适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说,在涉外离婚中,选择不同的方式和地点,适用的法律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会对离婚的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再者是财产分割问题。在涉外离婚财产分割中,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在国外的财产,要考虑财产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比如,有些国家对夫妻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而我国一般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处理涉外财产分割时,要综合考虑我国法律和财产所在国法律的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 另外,子女抚养问题也是涉外离婚中不可忽视的。确定子女抚养权时,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到子女的生活环境、教育条件等因素。如果子女在国外生活,还需要考虑国外的教育、生活成本等问题。在抚养费的支付方面,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最后,涉外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过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在整个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文书送达、翻译等问题,需要当事人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总之,涉外离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在处理时要谨慎对待,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