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过户房产给子女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想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但不太清楚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担心后续会有什么问题。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离婚协议能不能过户房产给子女,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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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可以过户房产给子女的。首先来了解一些基本法律概念,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很多财产,像工资、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则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这本质上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一种处置方式。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所以只要双方都同意,把房产给子女这种约定是被允许的。 要是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只需要这一方同意,就可以决定是否过户给子女。这是基于财产所有权人的处分权。 不过,要注意的是,不动产权利的变更,必须遵循登记生效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便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了房产给子女,还需要去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这个物权变更才会真正生效。 此外,还要考虑到,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认为将房产给子女的约定不合理,可能会引发诉讼。因为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并非普通的赠与合同关系,而是双方就离婚事项所作整体约定的一部分,一般情况下,没有法定理由,比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赠与条款不能随意撤销 。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于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相关约定一定要尽量明确详细,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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