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房子给孩子是否有效


夫妻协议离婚时约定将房子给孩子一般是有效的。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意思自治就是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相关事务。只要夫妻双方就把房子给孩子这件事协商一致,并且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和社会秩序),那么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说明,对于财产处理,包括将房子给孩子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自愿达成的,法律是认可的。 另外,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决定将其给孩子,就相当于对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方式,这种处分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是有效的。要是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所有权人自行决定赠与孩子,同样是有效的。 不过,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办理房屋相关手续时会有些特殊规定。比如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赠与行为有效,但手续办理要由法定代理人来进行;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接受房子赠与属于纯获利益,所以也是有效的,但办理手续可能也需要法定代理人协助。 相关概念: 意思自治: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设定权利和义务。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代表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和社会秩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可以独立实施部分民事法律行为,但一些重大的民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