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着房子归孩子还用公证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商量好把房子给孩子,写在了离婚协议里。但听说有些协议需要公证才有效力,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也得去公证一下,不公证会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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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着房子归孩子,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公证的,协议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层面来讲,在协议离婚过程中,若涉及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明确同意将此共同财产转让给子女,该协议是有效的,但仅可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有不知情的第三方在合理的交易情况下获得了该房产,那么这个协议可能就无法对抗这种情况。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选择在分割完毕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之后,由任意一方或双方有权决定将其所获得的财产赠送给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公信力和证明力,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果条件允许,进行公证也是一种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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