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将房产给未成年人能办理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商量财产分配时,我们都想把房子给未成年的孩子。但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这样的安排是否可行,具体要怎么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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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将房产给未成年人是能办理的。首先,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自由协商处理的权利,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将房产赠与孩子。而且法律并没有禁止未成年人成为产权登记人。 从法律依据来讲,《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把房产给未成年人,但要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表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将房产给未成年人这种协议处理共同财产的方式是被法律认可的。 这里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和单纯的财产赠与不同。它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这种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不配合过户,受赠子女依据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对夫妻一方或双方享有直接、独立的给付请求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 双方同意将不动产赠与子女的,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房产信息、子女信息及子女接受赠与等相关信息。协议约定后,要及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分割、合并协议等材料。 相关概念: 诺成性约定: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约定,不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等其他额外行为。通俗说就是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想法,约定就成立了。 不动产物权登记:就是把不动产(像房子、土地等)的相关权利信息记录在专门的登记簿上。经过登记,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才会被法律承认,比如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等情况,登记了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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