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朋友之前收了一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的货物,后来才知道是别人偷来的。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是不是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法律对此有啥规定,会怎么处理,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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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是犯罪所得的东西,还通过各种方式来帮助隐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比如,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物品,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而“情节严重”一般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等情形。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涉及交易物品,一定要谨慎,确保物品来源合法,避免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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