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离婚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法律规定了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其他重大过错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其次,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和时间。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这里的无过错是指没有实施上述法定过错行为。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再者,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如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坏等,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痛苦给予的赔偿,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比如,对于重婚的,可以提供结婚证、证人证言等;对于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提供租房合同、照片、视频等;对于家庭暴力的,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总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旨在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的公平和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