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前几天被人打了,身上多处受伤。我不知道在这种被人殴打的情况下,法律有哪些规定能保障我的权益,比如打人者会受到什么惩罚,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想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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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被人殴打的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从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来了解。 在民事方面,被人殴打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被殴打者有权要求打人者对自己因被打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就是上述提到的这些合理费用。 从行政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只要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在刑事方面,如果被殴打者的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打人者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当伤情达到一定标准,打人者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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