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证两个月没办婚礼就离婚了,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和后果?

我和对象领结婚证才两个月,还没办婚礼呢,现在感觉过不下去想离婚。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财产啥的咋分,有没有啥特殊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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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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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结婚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而不是以举办婚礼为依据。一旦领取了结婚证,双方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关系,即便没有举办婚礼,在离婚时也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是离婚的方式。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如果涉及到债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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