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另一半打算分开了,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像我们婚后买的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到底该怎么分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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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是指在夫妻关系解除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的过程。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财产分割时,遵循的原则通常是平等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可以在财产分割时要求适当多分。此外,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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