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前把存款转给一个子女取走了,这种情况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在这种父母生前将存款转给一个子女取走的情况,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其法律性质和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当父母把自己名下的存款转给某个子女时,这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赠与行为。赠与,简单来说,就是财产所有人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也就是存款成功转到该子女名下并被取走,通常情况下,这笔存款的所有权就从父母转移到了受赠的子女。
然而,事情并非绝对。如果其他子女认为该赠与行为存在问题,比如父母在做出赠与决定时,可能因为受到欺诈、胁迫,或者父母当时已经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其他子女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在我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是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的。但这里的关键在于,已经完成赠与的存款通常就不再属于遗产范畴了。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转给该子女的存款并非是赠与,而是让其代为保管等其他情况,那么这笔存款可能仍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处理。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等在《民法典》继承编中有详细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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