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前给子女的钱算赠与吗?
我父母在生前给了我一笔钱,现在家里其他兄弟姐妹觉得这笔钱应该拿出来大家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父母生前给我的这笔钱算不算是赠与呢?如果算赠与,是不是就不用拿出来和大家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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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判断父母生前给子女的钱是否算赠与,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赠与在法律上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父母在给钱的时候,明确表示这笔钱是给子女的,不需要归还,且子女也接受了,那么这种情况就很符合赠与的构成要件,通常可以认定为赠与。例如,父母明确说“这笔钱就给你了,不用还”,并且子女收下了,那一般就属于赠与。一旦构成赠与,这笔钱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子女名下,在父母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就不能要求分割这笔钱。 然而,如果父母给钱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比如只是暂时把钱交给子女保管,或者是有其他附带条件的交付,那就不能简单认定为赠与。比如父母说“先把这钱放你这儿,等我有需要了再拿回来”,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赠与。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特定用途,比如给子女用于家庭共同事务的周转等,也不能认定为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这笔钱可能还是属于父母的财产,在父母去世后可能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割。所以,判断是否为赠与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具体的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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