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法定情形:
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让员工在危险且无防护措施的环境中工作;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因这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公司因业务调整,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应支付相应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有几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当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形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合同到期后,公司降低工资待遇要求续签,员工不同意,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发生了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酒醉死亡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房子的遗产怎样继承才最划算?
洗钱55万会被判多久?
用假房本诈骗会如何量刑?
征地拆迁能获得哪些补偿?
公司股份对内转让是否合法?
什么叫五险一金,它们分别包括哪些?
小区绿地被占应该找哪个部门?
卖出去的号被盗了是否有责任?
单位社保登录 密码忘记了该怎么办?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文是怎样的?
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有哪些?
行政处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为什么有偿买卖房子法院还判我输?
离婚后还能复婚吗?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时,只凭房屋产权证明书能否证明为个人财产?
2024年遗弃物的所有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如何确定工伤死亡的赔偿?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