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逆行被撞谁承担责任?


在讨论人行道逆行被撞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通俗来讲,就是看谁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影响更大,谁的过错更严重,就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虽然没有明确的顺行逆行之分,但行人也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该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人行道逆行被撞的情况中,如果行人逆行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那么行人自身是存在一定过错的。例如行人逆行时突然改变方向、速度较快等情况,可能会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来不及做出反应而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行人要承担部分责任。而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也有注意观察路况、确保安全驾驶的义务。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超速、酒驾、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机动车驾驶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来综合判定。他们会结合事故发生时双方的具体行为、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