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能否换为有期徒刑?
我有个亲属被判了无期徒刑,我们心里一直很担忧。想知道在法律上,无期徒刑是不是有机会转换为有期徒刑呢?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通过什么程序才能实现转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展开


无期徒刑是一种严厉的刑罚,它意味着犯罪分子要终身在监狱服刑。不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无期徒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换为有期徒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情况,犯罪分子在服刑二年以后,如果符合上述可以减刑或者应当减刑的条件,就可以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一般来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减刑后,至少要服刑十三年。而且,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总之,无期徒刑虽然是较重的刑罚,但并不是绝对的终身监禁,只要犯罪分子积极改造、有立功表现等,就有机会获得减刑,从无期徒刑转换为有期徒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