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醉驾多久会判决?


在浏阳,醉驾案件从被抓到最终判决所需要的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我们要明确“醉驾”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种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案件侦查阶段,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当案件侦查终结后,就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最后到了审判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所以,综合来看,浏阳醉驾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且顺利进行,可能在两三个月内就会判决;要是案件复杂,涉及补充侦查等情况,判决时间可能会延长到半年甚至更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