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法定要求和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定要求和责任如下: 关于法定要求: 首先是人数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里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因各种原因新增的股东。不过,国有独资公司是个例外,其股东人数不受这个最低限额限制 。 其次是主体资格要求,一般来说,要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像公务员、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或成为股东;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 再来说说股东责任: 一是出资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果出资不足,需以不足的部分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若违反出资协议,造成公司损失,要承担违约责任 。 二是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若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相关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