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钱也给了还能反悔吗


如果签了离婚协议书钱也给了之后反悔,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想与对方恢复婚姻关系,那么可以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重新成为夫妻 。 其次,如果是对财产分割方面反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人民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就是说,要是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反悔诉求。 然后,要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提起更改或撤消子女抚养协议之诉,法院会依据事实审查是否存在欺诈或威胁情形,以及有无正当变更抚养权的缘由,进而决定是否支持诉求。 另外,关于离婚协议后支付的钱一方反悔的情况。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或者其他经济给付方面的约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要是一方在签订协议之后反悔了,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对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协议合法有效,就会支持守约方的请求,让违约方按照协议履行支付的义务。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计算。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就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了。 总之,签了离婚协议书钱也给了之后反悔要根据具体反悔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可能会面临权利得不到法院支持的风险。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通俗讲就是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决定。 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也就是通过威胁手段让对方不得不答应某些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