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起诉应在原告还是被告所在地起诉?
我借了一笔钱给别人,对方到期没还,我打算起诉。但我不知道是 该在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要去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样跑来跑去很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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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纠纷中,关于起诉地点的确定,涉及到民事诉讼管辖的问题。通俗来讲,管辖就是规定哪个地方的法院有权受理这个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借款纠纷也就适用该条规定。
对于被告住所地,很好理解,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相对复杂一些。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款纠纷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那么出借人所在地就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出借人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所以,在借款起诉时,既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有可能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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