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上长期不动是否要确认收入?
我公司有一笔款项三年多都没动了,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确认收入。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担心不确认收入会违反法律,确认收入又怕不符合规定,想了解一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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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对于三年以上长期不动的款项是否确认收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会计准则角度来看,收入的确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里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如果这笔长期不动的款项对应的业务已经完成,商品或服务已经交付给客户,并且企业已经取得了收款的权利,那么就应当按照准则确认收入。例如,企业已经完成了一项工程建设,客户也验收合格,但款项因为各种原因三年未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确认收入。 其次,从税务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对于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款项,即使未实际收到,也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确认为应税收入。但是,如果这笔款项存在争议,比如存在质量纠纷等情况,企业需要有合理的证据证明收入确认的条件尚未满足,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企业需要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此外,如果款项涉及到预收账款的情况,在商品或服务未提供之前,即使时间超过三年,一般也不需要确认收入。但企业需要有相应的合同等证据来支持这种处理方式。总之,对于三年以上长期不动的款项是否确认收入,要结合业务实质、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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