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帮信罪是如何判刑的?


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了这个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主要包括这些情况:在支付结算环节中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数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三名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了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协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数量超过二十张等。 在龙岩地区,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所引发的不良后果以及被告方的悔过表现等因素。要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支付结算金额较小、违法所得微薄、被协助者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显著等,那么可能会面临拘役或管制的处罚,也可能会判处罚金。然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诸如支付结算金额庞大、非法所得数额巨大、同时向众多对象提供协助等,往往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处罚。此外,如果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其他人也可以宣告缓刑,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总之,最终的量刑结果要由当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公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