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应减为多少年?


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当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且服刑两年期满后,减刑的幅度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重大立功表现的定义。重大立功表现是指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实施了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的减刑情况。依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虽然这里说的是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又有重大立功的情况,但对于本身判处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在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精神下,也会有相应的减刑考量。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所以,对于有期徒刑罪犯,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在符合条件时,会按照相应幅度进行减刑。 综上所述,不同的原判刑罚,在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且服刑两年期满后,会有不同的减刑结果。无期徒刑在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通常会有较大幅度的减刑,可能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而有期徒刑则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幅度内的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