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于震环状告嘉年华侵犯肖像权案终审宣判情况如何?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你自己的脸、形象,未经你允许,别人不能随便拿去用在商业活动或者其他方面。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就“毛孩”于震环状告嘉年华侵犯肖像权案而言,当嘉年华在未经于震环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进行相关活动,这就极有可能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犯。从法律判定的角度来看,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着重审查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是否有未经同意使用肖像的事实存在,也就是要确定嘉年华确实在没有得到于震环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了他的肖像。其次,要看这种使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如果是将肖像用于商业宣传等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活动,那么侵犯肖像权的可能性就更大。 在终审宣判时,法院会依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如果判定嘉年华侵犯了于震环的肖像权,通常会要求嘉年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常见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不能再继续使用于震环的肖像;消除影响,比如通过一定的方式澄清事实,消除因为侵权行为给于震环造成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以适当的方式向于震环表达歉意;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比如因为肖像被侵权而导致于震环可能失去的商业机会等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为肖像权被侵犯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伤害。 整个案件的终审宣判结果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依据法律得出的。它不仅是对于震环肖像权的一种保护,也向社会传递了尊重他人肖像权的重要法律信号,提醒大家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