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婚姻法规定的婚龄是多少?
我爸妈是八十年代结的婚,我很好奇那个时候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多少。我知道现在的婚龄要求,但是不知道以前是怎样规定的,想了解 一下那个时候的法律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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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八十年代适用的是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对法定婚龄作出了明确规定。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这意味着,只有达到或超过这个年龄,才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它是基于多方面因素确定的,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涉及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只有身体和心智都发育到一定程度,才能更好地履行夫妻间的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社会因素则与一个国家的人口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等密切相关。
根据1980年《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也就是说,在八十年代,男性要结婚的话,年龄不能小于22周岁;女性要结婚,年龄不能小于20周岁。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但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并没有改变,依旧是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所以,八十年代的法定婚龄和现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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