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发生工伤由谁承担责任?
我现在正在实习,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了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责任该怎么划分,心里很担心后续的赔偿问题。就想了解一下,实习期间发生工伤,到底是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是实习单位,还是学校,还是有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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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责任承担的情况较为复杂。首先,如果实习生购买了实习责任保险,且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那么由承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赔付标准进行赔付。这就好比我们买了一份保险,出了事符合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就要按约定赔钱。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 若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了保险赔付额度,这部分责任的承担要看实习协议的约定。一般来说,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实习生可以向学校或者用人单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全部损失,一方赔偿后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如果学校与用人单位事先对责任的分担有约定的,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分担责任,但该项约定不能构成任何一方对实习生受伤的免责。 此外,如果是第三人造成实习生受伤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意味着实习生既可以找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找实习单位要求补偿,实习单位补偿后再向第三人去追讨这笔钱。总之,实习期间工伤责任承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以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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