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村户籍的学生来沪实习出了工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我是外地农村户籍,目前在上海实习。最近在实习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赔偿。想了解具体的责任划分依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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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农村户籍的学生来沪实习出了工伤,一般情况下学校和公司都应承担责任,实习生自身在非重大过错情况下通常不自担损失。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归责原则来看,工伤保险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除职工系故意或违法行为导致自身在工作中受伤的之外,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均可获得工伤保险。实习生在工作中的一般过错不能作为自担受伤损失的归责依据。在实习工作期间,实习生虽与实习单位没有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但受实习单位管理支配,为实习单位利润作出贡献,故对于实习工作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不能简单适用过错原则。即使实习生对事故发生有过错,只要不属于重大过错,不能减轻实习单位的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实习单位责任。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负有管理、保护之责。如果实习单位未尽到劳动保护之责,例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未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等,应承担主要责任。比如在相关案例中,实习生李某在操作数控折边机时受伤,机械公司未对其尽到管理、保护之责,最终被判定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再者,学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作为实习派出单位,应掌控和防范实习风险,对实习生权益保护负有督促防范职责。若学校未能证明其已尽到对实习单位的安全防范督促义务,比如未能监督实习单位合理安排实习生工作时间、未关注实习环境安全等,就应承担部分责任。例如李某实习期间经常被安排加班并在加班中发生事故,学校未能尽到相应职责,故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判决公司承担80%责任,学校承担20%责任。但不同案件会因具体事实和证据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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