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发生工伤后应该如何进行赔付?
我所在的单位有一些临时工,最近有个临时工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大家都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赔付。想了解赔付的流程、责任主体以及赔偿项目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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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发生工伤后的赔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劳动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其实并没有“临时工”这一说法。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那么双方之间形成的就是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即便单位称其为临时工,因工负伤也应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其中明确规定了因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项目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额度,需要依据劳动者的工资、伤残程度、离职时间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最终确定赔偿项目与赔偿额。 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赔偿项目,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另外,如果临时工与雇主之间被视作劳务关系,那么雇主需负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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